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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有何规 当单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况如下:首先,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有何规

当单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况如下:首先,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其次,如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继续原工作,且无法适应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月工资(若工作年限超过12年,则按12年计算)。 若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月工资加上医疗补助费(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若患重病则增加50%,患绝症则增加100%)。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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