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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的概念

简介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1、-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1、-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解除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双方违约需判断哪方违约是根本违约。 需判断违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是否采取解除措施会给自己造成更大损失。

2、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合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解除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合同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

3、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4、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大致有如下区别:合同解除制度设立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撤销权制度是法律为了保全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所设立的一种措施,它并不在于保障当事人实现其真实的意思。从主体上看,可合同解除的申请人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

5、合同解除和撤销的区别: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合同解除和撤销的联系:合同解除和撤销的原因都是法律已经规定好的。

6、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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